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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示

2021-10-05 10:31:46 | 来源: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三天1次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均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霍尔果斯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做好我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和降低病例输入风险,青海省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合理安排出行。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和中高风险区变化。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非必要不前往伊犁州、哈尔滨市、绥化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等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的城市;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青后均应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青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及时主动报备。从疫区来(返)青人员,以及9月19日以来有新疆伊犁州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或与公布的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青人员、所有健康码“红码”和“黄码”,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单位、现住宾馆、酒店等报备,并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凡由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做好健康监测。建议假期到省外旅游、出差的人员返青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本人及家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购买药物治疗,尽快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理性应对疫情。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不提倡聚集和聚会,不参加大规模聚集活动。避免接触处于居家隔离状态的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文明用餐,遵守1米线,室内常通风和清洁消毒,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在疫情面前保持镇定不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注疫情防控消息动态,提高辨别能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五、尽早全程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5日

[责任编辑: 马洪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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