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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10-08 11:45:45 | 来源: 海东市纪委监委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有效“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化隆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行政办主任陈珠德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10月19日,陈珠德在为其子操办婚礼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8300元,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中未进行如实报告;纪检组长星胜田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2021年5月,陈珠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星胜田被诫勉谈话,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全部退还。

    2.民和县中川乡政府私设“小金库”问题。2014年5月至2017年1月,中川乡在负责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49万元,在发放村干部报酬中截留9.6万余元,设立“小金库”达58.6万余元,用于违规接待、发放补助等。中川乡党委书记张玉刚、乡长庞永红负有直接责任;王国禄在任乡纪委书记、分管财务副乡长期间盲目听从安排,默许违规问题的发生,监督不力;出纳马兰花履行职责不到位。2021年4月,张玉刚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庞永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王国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马兰花被诫勉谈话,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小金库”被清理。

    3.互助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永寿、办公室原副主任沙生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8月至2018年8月,县检察院在实施商住一体楼建设过程中,李永寿、沙生莲多次接受施工方负责人组织的宴请,在节假日、子女结婚、子女升学等过程中分别收受施工方负责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04万元、0.24万元。2021年8月,李永寿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沙生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上述案例中有的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有的套取项目资金私设 “小金库”,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接受宴请,有的巧立名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是典型的不知止、不收敛,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这些问题的发生助长了享乐奢靡歪风,是“四风”领域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究其原因是个人贪念作祟、特权难舍,也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对党中央、省、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识认识不清,对隐形变异方式仍存侥幸心理,在高压态势下顶风违纪,受到了严肃处理。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纠治“四风”永远在路上。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奋进新时代,起航新征程,必须以优良作风作保障。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落实“海东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市委三次全会精神上来,把好的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的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以更加坚定的行动自觉纠“四风”树新风,主动对照检查、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教育、早警示,始终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节点、抓具体、严执纪、挖隐形,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严肃查纠“四风”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的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为建设“五个新海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责任编辑: 马洪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