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安排部署,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全面提升专项治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四轮驱动”同时发力,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担当有为,在“两个责任”上全面压实。紧紧围绕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坚决扛牢监督责任,年初与48家县直单位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通过建立“两个责任”落实示范点并召开现场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日常监督、年中督促、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约谈、提醒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环保、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滞后的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负责人32名,以严格的监督强化“两个责任”落实。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和巡察人才库人员,聚焦中央、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成立专项办,“对账”销号清零。
精准监督,在专项治理上提质增效。坚持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政治站位,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就落实市纪委监委“七要七严禁”要求、“六稳”“六保”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反馈意见建议200余条,处理46人次。受理办结贪污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5件,组织处理11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有力的推动了脱贫攻坚责任落地落实。针对行业清源,开展了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清理整顿和“主动说清”专项行动,全年共通报批评55人、谈话提醒12人、诫勉谈话15人、已立案13人,全县共腾退保障性住房336套(其中公职人员266套),补交租金102万元。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全县生态环保领域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下发提醒告知函11份,集体约谈提醒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
真抓实干,在反腐倡廉上夯实巩固。持续加大案件精准查办力度,持续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及时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和案件分析会,对问题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与政法机关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4次,移送问题线索5件。评查自查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案件60余件,协审案件5起。截止年底,受理并处置各类信访和问题线索68件,立案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留置5件5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10人。
从严从实,在纠治“四风”上加大力度。坚持把日常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动态更新全县432名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档案,签订廉洁承诺书432份,办理廉政回复49批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87人(次)。同时,采取列席和参加各类会议260余次、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工作160余次,发现问题并反馈意见建议220余条、约谈提醒101人(次),促进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会议,采取协作组交叉检查、随机抽查以及下发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移风易俗承诺、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公示等,深挖细查隐行变异问题,持而不息纠治“四风”。年内监督、监察对象共报备重大事项249人(次)、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8轮次,开展廉政谈话三批次1291人(次)、通报约谈9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督办通知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