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组)、总支、支部,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春节将至,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2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2020年7月24日,谢家滩乡纪委原书记多杰俄吾在巴燕镇东沁园饭馆饮酒后,驾驶车辆行至拉矿坡时与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属酒后驾驶。2020年8月5日,化隆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多杰俄吾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9月县纪委给予多杰俄吾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20年2月20日,牙什尕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东智在宿舍内饮酒后接到家人电话,称儿子病重需紧急就医,随即酒后驾驶自家车辆前往循化县,在循化县境内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东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2020年9月,循化县人民法院判处东智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2020年12月县纪委监委给予东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近年来我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时有发生,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思想麻痹,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将受严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安全文明驾驶,带头遵纪守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言、长管长严。公安机关要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全县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中共化隆县纪委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