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上网基础电费收益资金458666.39元,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德县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平均分配给全县51个建档立卡村,每村平均分配约8993元,现将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常牧镇23个村分配206839元,河西镇2个村分配17986元,拉西瓦镇5个村分配44965元,尕让乡12个村分配107916元,河东乡4个村分配35972元,新街乡5个村分配44965元。
公告电话:0974-8554378 12317
公告邮箱:gdxfpkfj@126.com
公告期限: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5日
公告单位:贵德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