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省市纪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再次强调我组制定的《紧急通知》的五个方面要求,督促八个派驻部门和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省委书记王建军、市委书记王林虎关于疫情防控的讲话精神,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次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上来,从严从紧落实好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要求各单位党员干部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两不误,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墙”。
市委组织部及时传达省市委疫情防控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组织引领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为全力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及时转拨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下拨的20万元专项党费,并从代市委管理党费中配套20万元,共划拨专项党费4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下发《致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的倡议书》,号召全市广大“两新” 组织和党员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有关疫情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带领干部职工落实落细防疫举措、自觉遵守防疫纪律、坚决服从安排,立足本职岗位,合力筑起抵御疫情的牢固防线。
市委党校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疫情防控电话会议,传达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党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落实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工作责任制度。调整完善疫情应急值班制度,协调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责任措施。主要负责人24小时在职在岗、周末值班值守,未居家观察的领导、教职工主动担负起常规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践初心、担使命,彰显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
市委老干部局先后多次召开学习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一把手亲自带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自发布信息,不得利用微信转发相关敏感信息。同时印发《市委老干部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利用微信、QQ、青海老干部APP等载体,及时向老干部通报疫情防控最新进展,传达相关政策。
市委编办及时传达学习海东市平安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了全市编办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西宁、乐都两地干部职工主动履行请休假手续,落实居家隔离、核酸检测、本人及亲属疫苗接种情况排查和接触省外人员统计要求。平安地区干部职工坚守岗位,主动做好办公场所消杀、人员排查、测温、亮码、登记、健康申报、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统一采购配发了消毒凝胶、84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动态掌握干部职工健康状况,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