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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11-16 17:43:38 | 来源: 民和县纪委纪检委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推进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教育、警示广大领导干部,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现将民和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1年至2015年,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秦成明在负责审核拨付家电下乡项目补贴资金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兼洁纪律,多次接受家电下乡定点经销商老板的宴请和以拜年名义送予的礼品,价值达757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多名家电经销商礼金和贿赂共计25.7万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秦成明因还涉及其他违法行为,2020年11月,秦成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021年3月12日,秦成明被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上述案例充分暴露出我县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纠治“四风”高压态势之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礼金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过节“十严禁”, 深刻反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监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清醒人、作风上的实在人。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和传导管党治党责任,把正在开展的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主责主业,以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紧盯节日期问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督,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持收送一起查。对主动向组织说清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对集中整治后仍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021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 马洪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