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再次提高青海省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这也是自2011年青海出台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相关规定后第三次提高标准,并建立起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困境儿童的精准保障。
据了解,2011年,青海省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每人每月600元。这次提标后,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408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08元。集中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照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执行,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下一步,青海省民政厅将坚持生活、监护“两兜底”和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建立全省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据统计,2021年青海省平均每月有1.2万余名困境儿童受益,全年累计支出约5000万元。
新华社记者张子琪青海西宁报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