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贵德县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分支机构),应当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登录网址http://scjgj-gsxt.qinghai.gov.cn/,或者进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栏目,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逐项进行填报后“保存并公示”,即可完成年报。
市场主体要对年报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逾期不年报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将受到限制;对连续两年不年报和停止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的市场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其市场主体则进入“黑名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影响其个人征信。
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