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频道 国社@青海 本网原创 要闻 人事 廉政 政务 富媒体 光影青海
新闻

来宁返宁人员隐瞒行程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2-01-12 09:50:41 | 来源: 西海都市报

  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日益频繁,为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1月11日,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提示。

  请2021年12月23日以来途经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来宁返宁人员;近期有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周口市、洛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安阳市,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咸阳市,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宁波市、金华市,上海市宝山区、奉贤区、杨浦区、浦东新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省外所有来宁返宁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疫情防控,可能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出省,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备,并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如您从省外非疫情地区来宁返宁,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倡导您主动进行至少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己与家人的健康状况,如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请戴好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或高风险暴露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广大市民应自觉做到不松懈、不大意。日常生活中仍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类企事业单位年会应谨慎举办,确需举办的应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33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人员规模,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目前西宁市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实行加强免疫接种,请未接种新冠疫苗、未完成全程接种或满足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来宁返宁人员及60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尽快主动到就近的疫苗接种门诊接种。(西海全媒体记者 范程程)

[责任编辑: 鱼昊 ]
光影青海
01007019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8254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