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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宁市相关区域有序开放期间实行交通管控的通告

2022-05-22 22:03:20 | 来源: 新华网

    为高效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西宁市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不包括多巴片区)有序开放期间实行交通管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通行的时间和区域

    2022年5月23日0时起,西宁市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不包括多巴片区)本辖区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道路交通有序开放通行。

    二、继续实行交通管控的时间

    2022年5月23日0时起每日全天候24小时有序管控相关区域(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三、继续实行交通管控的区域和节点

    以西宁市主城区外围道路作为主要节点,限制车辆和行人驶入和驶出城区。

    以西宁市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区域外围道路作为管控节点,限定车辆和行人在本区域内通行。

    以湟中区多巴片区区域外围道路为节点,除核准通行的情形外,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行人在区域内通行和出入区域。

    1、市区外围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杨沟湾、东新路、湟中路、凤凰山快速路、沈家寨、通海路互通口;G6京藏高速公路峡口、民和路、站东巷、站西巷、海湖大道、西钢、上巴浪互通口;西塔高速奉青路互通口;凤凰山快速路行知路、羚羊路、西塔高速互通口;八一路峡口;省道S102线与沙塘川桥交叉口;省道S102线金圆水泥厂路口;富兴路西宁市中医院门口;昆仑西路延伸段青藏铁路大桥。

    2、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海晏路与海湖路交叉口;新宁路与秀水路交叉口;长江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长江路与七一路交叉口;长江路与兴海桥交叉口;黄河路与五四桥交叉口;黄河路与西关桥交叉口;黄河路与昆仑西路交叉口;昆仑桥东西双向上桥口;同仁路高架桥通往各方向的上下行匝道;南川西路与砖厂路交叉口;香格里拉大道与南川西路交叉口;十二号公路与园树巷交汇口;十二号公路与西山一巷交叉口;国道G109线堡子村村口;国道G109线佐署桥口;昆仑大道与湟水路上层桥交汇口;柴达木路与湟水路交叉口;海晏路与湟水路地面交汇口;五四西路与湟水路上层桥上行匝道;柴达木路与通海桥上行匝道;海晏路与通海路交叉口;海晏路与文苑桥交叉口;海晏路与文汇桥交叉口;美丽水街与文亭桥交叉口。

    3、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与相邻州、市、区、县道路交汇节点同时管控。

    4、湟中区多巴片区与相邻区、县、乡(镇)、村道路交汇节点同时管控。除上述主要节点外,与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及湟中区多巴片区分别交汇的支路巷道、乡镇村路、山路同时实施管控。

    四、有序开放区域交通通行的管理方式

    1、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不包括多巴片区)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车辆和行人在本辖区道路正常通行,但不得驶出各管控节点。

    2、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不包括多巴片区)的出租车、网约车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在本辖区内正常通行,但不得驶出各管控节点。

    3、各类短中长途客运班车一律在全域内停运。

    4、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不包括多巴片区)的公交车在本辖区内正常通行,最大承载量控制在常规状态下的50%以内。

    5、有序开放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杜绝聚集乘车,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五、限制管控的车辆

    限制管控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

    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上述节点区域。

    六、限制管控区域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2、持核发《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物资保障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持核发《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的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保障车,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4、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应急抢修、新闻采访等车辆经现场核查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5、往返机场、车站的机动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6、在“落地检”综合服务站点已完成核酸检测并持有通行卡的省外来宁返宁的车辆,24小时内可驶入和驶出主城区外围各管控节点,但私家车和公务用车不得出入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

    七、限制管控的方式和要求

    1、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宁大高速公路、凤凰山快速路、同仁路高架桥主线正常通行,过境车辆禁止驶入大通县、湟源县、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湟中区。

    2、城东区(包括东川园区)、城中区(包括南川园区)、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的车辆和行人不得驶出主城区外围各管控节点。

    3、湟中区多巴片区的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

    4、遇有急诊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经社区报备后,可拨打公安110报警平台、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寻求帮助。

    5、上述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汇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6、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 马洪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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