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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将获补助资金9亿元 格尔木成功入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名单

2022-06-03 09:08:08 |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宁6月3日电(卡娅梅朵 李莎莎)记者2日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获悉,近日,通过竞争性评审,格尔木市成功入围中央2022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名单,将分三年获得中央补助资金共计9亿元。此次格尔木市成功入围,将对高原干旱地区海绵城市建设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对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宜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俯瞰格尔木市。新华网发(冯春梓 摄)

  近年来,格尔木市以推进新型城镇化绿色发展为契机,将“海绵城市”的理念贯穿于城市建设全过程,高层次建设宜居宜业幸福城市。自2016年4月此项工作启动以来,为确保在工程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落实海绵措施的有关要求,格尔木市严格依据“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先行编制《格尔木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通过海绵化建设改造等项目的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初见成效。

  市民正在体育馆内运动。新华网发(冯春梓 摄)

  格尔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强化绩效考核评价,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相继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绩效考核等一揽子政策20项,编制相关规划11项、标准规范11项,保障措施10项,初步构建起全方位支撑保障体系。

  图为格尔木市街景。新华网发(冯春梓 摄)

  目前,格尔木市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城市建设,先后完成金龙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市民广场下沉式绿地、格尔木河生态湿地、雨水管网及泵站等34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结合前期工作基础,格尔木市系统施策、蓄排结合,建设韧性海绵,统筹考虑“蓝绿灰”设施。“蓝色空间”通过格尔木河老河道城区段水循环修复等工程,恢复城市内外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在新城区逐步开展9项雨水管网工程。“灰色设施”尽可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上限要求;老城区逐步实现雨污分流,通过合理空间和竖向设计。利用“绿色设施”实现雨水自然积存和自然渗透。同时,利用空闲地增加植草沟、下沉式绿地等海绵型设施。三年内,拟实施9大类共63个工程项目,其中25项已完成可研批复,2022年拟启动41个项目,示范期内所有项目保证如期高质量完成。

  据了解,格尔木市海绵城市建设总投资25.5亿元,通过三年示范期建设,力争全市城市建成区45%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9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内涝防治重现期基本达到30年、城市防洪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95%。(完)

[责任编辑: 潘彬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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