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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宣判 被告人依法获刑8年

2022-09-23 10:48:59 |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宁9月23日电(记者 李宁)9月22日,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该案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青海省首例宣判的涉养老诈骗案件。

  法庭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起,被告人王某某通过电话联系独居在家的退休教师张某某(时年80岁),谎称自己是医务工作者,并经常在电话中对被害人“嘘寒问暖”。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王某某以其推销的特效保健品可以治疗被害人慢性病为由实施诈骗,后又以申请老年慢性病补贴、需要缴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身体检查费等名义对被害人继续实施诈骗。至2021年5月,王某某共骗取被害人钱款32.48万元,所得钱款均被王某某花销。

  法庭当庭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依法判决撤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2017)冀0602刑初464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涉案违法所得30.48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继续实施诈骗犯罪,骗取老年人养老金后挥霍,致使大部分赃款无法追回,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回部分赃款,可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责任编辑: 马洪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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