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要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11月27日14时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中房·萨尔斯堡公寓B座39号楼;萨尔斯堡西区7号楼;金座威尼谷4号楼;牧草办家属院1号楼2单元;群盛华城(南区)2号楼1单元;朝阳新村二号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7号楼;华德绿洲4号楼1单元;瑞景河畔家园53号楼1单元;中海河山郡13号楼1单元、23号楼1单元;永兴家园5号楼1单元、12号楼4单元;火电小区1号楼3单元、2号楼2单元、11号楼2单元、13号楼4单元;碧桂园12号楼1单元、18号楼2单元;陶家寨新村9号楼2单元。
调整后,全区上下要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城北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