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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关于调整和明确高风险区及有序恢复低风险区正常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11-30 13:29:55 | 来源: 西宁晚报

  为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遏制传播风险,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分析研判,对城东区风险区进行如下调整和明确,现通告如下:

  一、自11月30日14:00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乐家湾镇:东城明珠小区40号楼。

  大众街街道办事处:中发源7号楼、11号楼;广汇九锦园10号楼;港欧东方花园4号楼;泰宁花园福园9号楼;新千国际广场25号楼;越州国际1号楼。

  周家泉街道办事处:周家泉现代城13号楼1单元;大众街4号院;锦峰滨河苑31号楼、32号楼、34号楼2单元、37号楼。

  清真巷街道办事处:五环小区;共和小区3号楼2单元。

  管控措施:调整后,城东区将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市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措施,不扎堆、不聚集、不聊天,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习惯,按照“愿检尽检、出门必检”方式配合参加核酸检测,出入时须凭“核酸检测卡”,并规范佩戴口罩,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自11月30日14:00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

  韵家口镇:宁诚佳苑2号楼1单元;海亮大都汇17号楼2单元、21号楼2单元、27号楼1单元。

  乐家湾镇:隆豪万利园9号楼2单元;水岸小城19号楼1单元。

  大众街街道办事处:丽康瑞居47号楼、48号楼;港欧东方花园1号楼、2号楼、5号楼1单元、13号楼1单元、18号楼1单元2单元;中发源1号楼;新千国际广场13号楼、26号楼;梨园小区;儿童医院家属院5号楼1单元;夏都之林2号楼2单元、3号楼、4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7号楼1单元;德令哈路147号5号楼、8号楼;泰宁花园幸园18号楼;泰宁花园乐园24号楼;康乐新村24号楼;荣府第一城8号楼1单元。

  周家泉街道办事处:黄河苑5号楼2单元、6号楼2单元;怡翠花园4号楼1单元;大众花园1号楼1单元。

  八一路街道办事处:青藏铁路花园11号楼2单元。

  东关大街街道办事处:东关大街54号;北关村4号楼;东关大街88号人行家属院2号楼。

  清真巷街道办事处:兴海花园4号楼;君悦雅居4号楼2单元、18号楼3单元。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互南小区4号楼;中庄村小区79号楼;互助中路三角线小区105号楼。

  管控措施: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定期对居民进行核酸检测。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街道(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管理指导,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驻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不聚集、不扎堆,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当前,城东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仍然存在疫情隐匿传播、交叉感染风险,辖区市民要持续增强风险意识,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坚决打赢全区疫情防控攻坚战。

西宁市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 卡娅梅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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