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决定免去:
师存武的青海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洪涛的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职务;
杨汝坤的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
苏全仁的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陆宁安的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何录春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苏全仁为青海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姜军为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杨扬为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刘浩年为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韩向晖为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免去:
赵宏强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
祁敬婷为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杜贵生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杜贵生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建中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建中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海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牧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海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牧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任命:
岳海斌为青海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免去:
杭旭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青宁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俊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免去:
张杰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周永平、党雪梅、王水明、党春艳、汪军义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