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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2023-03-14 17:06:09 |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宁3月14日电(记者 柳泽兴、韩方方)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会同多部门近日发布10件青海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等领域典型案例。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诉侯某、管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2016年至2020年间,个体从业人员侯某、管某等7人,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甘肃、江苏、安徽等地将从黑作坊低价购买的散装白酒,灌入回收的多种知名品牌白酒的酒瓶,并配以精美包装与防伪标识后,低价销售给假酒批发商林某、褚某。在西宁市城西区、城北区经营烟酒超市的个体从业人员马某、屈某、陈某、韩某等33人,从林某、褚某处以正品20%左右的价格批量购买假酒后,按正品知名品牌白酒的价格向众多不特定的消费者进行销售,销售金额高达3000万元。案发后,警方查处制假售假窝点37处,查获假冒品牌白酒3.49万瓶,半成品25吨。法院审理案件后,对25起案件的28名被告人均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一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8万元至300万元罚金,同时缴纳惩罚性赔偿金4215万元和司法鉴定、仓储保管等费用57万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2021年8月25日,海北州门源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浩门镇电厂路某平价鲜果蔬菜批发部所使用的30kg电子秤(浙制00000512号)使用多年未进行强制检定,实称500g国家衡定标准砣电子秤显示出1000g重量。针对上述问题,门源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销毁了不合格电子计价秤,吊销了该平价鲜果蔬菜批发部营业执照,并对全县超市使用电子计价器的情况开展全面普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对未按规定或超期限使用的电子计价器进行了检定。

  燃气热水器捆绑销售消费纠纷案。2022年4月,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某房地产公司在向购房客户交房时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安装燃气热水器,并要求缴纳费用5500元。2022年6月,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房地产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所收104.5万元全部退还消费者,并将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安装的燃气热水器进行拆除。该公司对已强制安装的燃气热水器进行了拆除,对所收费用全部清退。

  其他七件典型案例分别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两级消协合力帮助消费者退还二手车首付款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某物业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案;第三方快捷支付引发纠纷案;黄某保险理赔纠纷案。(完)

 

[责任编辑: 丁学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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