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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班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两起电信诈骗案

2023-04-09 11:00:32 | 来源: 果洛公安

  班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紧密结合刑侦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紧盯侵财类民生案件,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做深做实《果洛州反电信网络诈骗四项措施》,用好用活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察打专班”机制,顺利侦破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州委平安果洛建设、县委平安班玛建设重点任务,班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紧密结合刑侦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紧盯侵财类民生案件,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做深做实《果洛州反电信网络诈骗四项措施》,用好用活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察打专班”机制,顺利侦破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23年3月15日曲某报警称:其女儿通过快手认识一卖手机的主播,后添加为微信好友,经过微信聊天商定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一部苹果手机,并通过曲某微信向该卖家转账4000元,对方收到钱之后称“到深圳后给你发货”,然而卖家一直未发货,期间曲某女儿多次联系询问该卖家均不接电话、不回消息。曲某意识到可能被骗便到刑警大队报警。

  同种情形在2023年3月20日再次发生,3月20日根某报警称:自己于2022年11月12日在网上花38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对方收款后称:“过两天就给你发货”,到目前一直未收到手机,至今联系不到对方,请求出警。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及时将该情况汇报给主管领导,主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办工作。通过梳理案情、线索深挖、走访调查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该嫌疑人列为网逃。3月31日因贡某在浙江涉嫌另一起诈骗案被浙江义乌警方抓获,经核查其系班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所列在逃人员,4月3日,我局民警经协调后前往浙江义乌市成功交接该犯罪嫌疑人,并押解回班玛县。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贡某对自己实施的以上2起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审讯过程中贡某还交代了其伙同他人实施的其他违法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循线深挖工作正在依法有序开展。

  班玛公安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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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潘彬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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