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4月23日电(记者 柳泽兴)世界知识产权日将至,为营造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发布10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被告人韩某某于2019年至2020年底从林某某、储某某处低价购买明知是假冒五粮液、茅台等注册商标的白酒,在其经营的超市按正品市场价对外销售,合计已销售侵权品牌白酒的货值金额为189120元,获利金额123220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3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商业诋毁纠纷案。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3月期间,盖某藏文化公司在以其名义注册的短视频平台账号上发布视频,宣称如某电子公司生产的补水面膜是假货、化妆品里加了激素等,法院经审理查明,盖某藏文化公司在对外发布的信息中已超出正当商业评价、评论范畴,构成商业诋毁,判决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如某电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3万元。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西宁某地产公司在短视频网站发布的两部宣传片中截取使用了杜某某创作的摄影作品和视频作品,且在宣传视频中将杜某某创作的原视频中的名字利用技术手段消除,以营利为目的,用于宣传房地产商品的推广售卖。后杜某某以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西宁某地产公司给付杜某某赔偿金1万元。
其他7起典型问题分别为: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商标权权属和侵权纠纷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