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青海省气象局获悉,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青海省以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气象部门到政府及部门、各级政府上下直达、各部门应急响应联动、全社会响应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含预警和预警信号)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切实提升当地极端天气特别是暴雨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四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与广泛传播机制,气象灾害预警由气象台站统一发布,电信运营企业要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机制,向社会及时发布,实现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靶向发布,相关媒体做好再传播。二是建立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叫应”机制,明确气象部门“叫应”和政府部门“叫应”“叫醒”职责,当各级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息时,要第一时间“叫应”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同级应急管理等部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收到气象部门“叫应”后,要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叫应”机制;村(社区)防汛责任人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开展“敲门”行动,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三是健全以暴雨预警信息为先导的部门联动机制,明确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后各部门的应急联动流程,包括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联动、应急转移;各级政府逐级落实好“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理”五个关键环节工作以及“三个紧急撤离”。四是建立暴雨红色预警信息停课、停工、停运机制,各级政府和重点行业要建立细化、具可操作性的停课、停工、停运机制,做好学校停课,在建工程、旅游景区等停工,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停运。(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