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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海晏:“三突出六治理”开展草原综合整治工作

2023-05-19 14:17:22
责任编辑:鱼昊 |  作者:海晏宣

        本网综合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生态文明建设和草原资源保护,坚持保护优先、依法自愿有偿、适度规模经营,使全县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依法打击遏制一批改变用途、无序流转、超载放牧、破坏草原的“四种形式”草原违法行为,通过“三突出六治理”及时开展整治工作,规范草原承包经营。

        突出基层治理,以德治带动法治。一是乡镇、村社通过村规民约,村党员大会等方式进行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争取群众支持配合。县级层面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现场政策解读等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形成全社会立体化宣传阵势,并安排专人对草原保护相关法规性文件和政策规定进行梳理,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形式制作宣传册800余册,联合各乡(镇)采取进村入户的宣传方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农牧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使之转变思想观念,积极主动地进行正规草场流转,强化全民草原资源保护意识。二是坚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积极配合、自行配合开展违规征占用草原工作。将草原使用人和承包人纳入“信用体系”管理,造成草原植被破坏的,依法依规处理,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草原无序流转、擅自改变草场用途、破坏草原、超载放牧的违法行为出现新的回潮。

        突出主体责任,以自治巩固政治。通过各县级部门联合办公,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了从上至下逐级管理、逐级负责、思想一致、行动一致的有力组织体系,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明确自身责任。一是充分发挥乡镇和村委组织的主体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组织及时召开草原生态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辖区内草原生态综合治理行动;草原使用者、承包经营者是保护草原的主体,应当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接受政策指导,服从乡、村草原建设统一规划,遵守草原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草原资源,按承包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二是县政府发布了海晏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禁牧的通告》和海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草原无序流转等四种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并修改印制了草场经营权流转合同3000份,并要求各乡镇加快开展2023年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签订及备案工作;科学合理地督促规范开展业务工作。截至目前,签订禁牧及草畜平衡责任书2326份,签订流转合同428份。其他大部分流转合同于5月中旬到期,现各乡镇已逐步开展排查登记工作,6月底前完成2023年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及县乡两级备案工作。

        突出长效规范,以智治促进美治。一是自2022年以来,深入调查摸底无序流转工作,经前期排查,无序流转共计1082户,面积达45.89万亩,流转期限最长为15年,最短为1年。其中,县内1055户,面积达38.05万亩,县外27户。目前,已全部终止县外合同,并收回草原7.84万亩;签订备案草场流转合同203份。对流转超过5年的和流转超过千亩的进行重点监测,做到以点带面逐步突破。今年将持续加大草原无序流转整治力度,继续开展流转合同的签订与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积极引导广大牧民群众科学利用草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畜牧转场,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二是通过不断探索草原流转交易平台、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草原流转监管台账、使用无人机确定无序流转草场范围、卸任老干部成立顾问团、村干部“盯片抓户”等方式,坚决打击非法征占草原,在草原上私搭滥建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前期先后排查出草原私搭乱建问题184处,通过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184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全力推进草原“焕新颜”。三是通过前期调研与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草原无序流转整治工作成效,依法规范草原流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草原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美化草原环境,稳定草原植被覆盖度,使全县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牧民群众草原保护意识进一步树牢,实现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双赢”。

来源: 海晏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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