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多作为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腹地,是青藏高原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黄河中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态功能平衡区,素有“千湖之县”的美誉,冬格措纳湖作为湿地生态红线重要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刻不容缓。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决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依法能动履行湿地生态保护监管职责。6月30日下午,玛多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花石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人民监督员在花石峡镇人民政府召开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议。
会前,玛多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勘验、无人机拍摄、走访调研、提取证人证言等方式固定证据,依法调查查明案件相关内容。经了解,玛多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禁止在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 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旅游活动的公告》后,仍有大量游客进入红线保护区内观景游览,影响湿地生态环境。玛多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本案中存在的问题,查明了相关行政机关职责依据,并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及时与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花石峡镇人民政府对接沟通进行案件磋商。
会议中,第二检察部主任赛尼措就磋商会议的目的及议题、案件调查情况、磋商焦点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陈述,充分听取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并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确认,通过磋商和交换意见,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整改措施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下一步,玛多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坚持“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的湿地保护原则,督促相关单位采取优化草原围栏建设、设置醒目警示标牌、规范湿地标志内容、整治违规销售食品、清理生态垃圾、加强普法宣传以及阻断违规取水等方式,防止冬格措纳湖湿地生态遭受严重破坏,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审批建设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依法履行水资源保护及取水许可审批监督职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