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玛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州委和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复,2023年9月15日,玛多县正式印发实施涉改部门“三定”和“九定”规定,标志着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圆满完成。
2022年5月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对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确定在果洛州玛多县开展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并印发了《果洛州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方案》,按照重塑性改革思路,先行先试,整合工作力量,优化机构职能,全面推进机构重组、机制重建,一体推进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整合和群团组织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全省开展改革工作积累经验、蹚出路子、提供借鉴。
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是省级重点改革任务,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效能的重要实践。玛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着眼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问题、着眼长远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重点围绕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地方政府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的职责关系,以构建“大监督”“大组织”“大文化”“大生态”“大农牧”“大保障”“大建设”“大执法”的“大部门”机构职能框架为目标,扎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自2022年5月始,严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在省级层面的统筹领导、州级层面的协调指导下,玛多县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推演论证、分步实施的步骤,先后完成实情分析、方案推演、制度建立、方案印发、动员部署、编制划转、班子配备、党组设置、公章启废、人员转隶、办公用房分配、公车调配、资产划拨、资产审计、档案移交、“三定”“九定”规定制定印发等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
下一步,玛多县将跟踪了解涉改机构职能发挥情况,提炼改革成效,认真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