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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纪委监委解读《青海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2023-12-05 15:01:11 | 来源: 海东纪检

        11月8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全体干部就《青海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做了详细解读。今年10月以来,省市纪委印发《规定》,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有关要求,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县纪委监委把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抓实抓细。

        强化学习明规矩。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工作通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规定》,逐条逐项讲清《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使每一名干部职工牢记《规定》禁止的行为和违反规定后的处理措施,把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填报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报备。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做好亲属的思想教育工作,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新风正气,做到严于律己、遵规守纪。

        提醒谈话敲“警钟”。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共收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5份。针对报备的5名党员领导干部,县纪委逐一进行了事前提醒谈话,要求他们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格做到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严格带头落实《规定》要求。同时县纪委监委参照省市纪委《规定》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6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告)程序,并要求各乡镇纪委做好村(社区)党支部“两委”班子成员向乡镇分片领导书面报备(告)工作。

        监督检查促落实。县纪委监委将结合日常督查,对各单位、部门和乡镇就《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同时,县纪委监委将不定期对全县领导干部报备(告)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不如实、不按时报备或隐瞒不报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以及党纪政务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有效推动《规定》落实。(顾进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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