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以来,化隆县纪委监委紧盯巡察整改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做好“规定动作”,严审整改工作。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以督促推动县委第三轮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落细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对巴燕镇、二塘乡、谢家滩乡党委和应急管理局党委、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供销联社党组整改方案开展“三方联审”,下发审核意见8份,提出审核修改意见16条,确保整改方案科学全面、切实可行。
做优“自选动作”,压实工作责任。10月下旬以来,县纪委监委“趁热打铁”,坚持以监督促整改,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成立督导组,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7家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中期督导。通过逐条、逐项看整改进展情况,先后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136条,督查过程中向巴燕镇移交突出问题1件,向二塘乡移交问题线索1件,持续压实整改责任。
坚持“结果导向”,强化督导问效。及时跟进监督督促深化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认真排查巡察整改过程中的不足和漏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健全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期间,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工作提醒函8份,对整改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工作滞后等问题开展工作约谈4人次。同时,督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马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