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立案案件所有材料的再次审核和学习,对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有了详细了解,对我今后的办案工作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二塘乡纪委书记结束“县乡联审”工作后感慨到。
案件质量直接影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性不准、程序不规范、运用条款不精准等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近日,化隆县纪委监委制定《化隆县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立案案件实行“县乡联审”暂行办法》,为提升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做初步探索。
“县乡联审”主要目的是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员业务工作能力水平,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效,推动案件办理精准化。通过制定“县乡联审”暂行办法,统筹乡镇纪委力量,轮流抽调2-4名乡镇纪委干部组成联审组,依托“培训+研讨+交流”的方式,对乡镇立案案件召开联审会集体讨论研究,对立案案件从程序、证据、条款运用等方面的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海东市乡镇纪委执纪审查业务指南》等办案流程规定,进行集中阅卷、充分讨论,开展审理工作,形成互查互评、互学互鉴的良好氛围,提升乡镇立案案件质量水平。截至目前,已完成一起村干部违纪案的联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马青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