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全省各地已全面完成取暖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共计为全省16.15万户城乡困难家庭发放取暖救助资金1.37亿元。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特困供养对象每年每户10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每年每户800元的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2023年冬季取暖救助。目前,取暖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
此外,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密切关注其他困难群体的冬季生活需求状况,对于冬季取暖有困难的家庭,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各类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取暖救助制度以来,青海省已累计为114.24万户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发放取暖救助资金9.73亿元。取暖救助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冬季取暖问题,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温暖温情送到困难群众身边,极大提升了困难群众的民生福祉,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记者 王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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