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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工作法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

2024-01-23 15:40:52 | 来源: 化隆纪检

        2023年,化隆县纪委监委按照市县信息宣传工作精神,通过压实“四级责任”、落实“三级会审”、用好“三项机制”,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编发信息139期,中央和省市媒体采用114篇(次),全年县纪委监委各科室编写工作信息139篇,其中11被中央、省市各媒体和刊物采用,其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采用2篇,并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新华网采用36篇,青海日报采用9篇,省纪检公众号采用5篇,海东日报采用14篇,海东市纪检公众号采用42篇,《海东纪检监察》刊物采用6篇;各乡镇纪委报送信息444篇,被各媒体采用10篇;各派驻纪检组报送80篇,被媒体采用2篇。以“清风化隆”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推送各类工作信息452篇,全面展示和宣传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动态,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压实“四级责任”,形成“一盘棋”。加强信息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县纪委常委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落实督促责任,常态选题定题,督促任务落实;各科室主任落实审签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质量;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参与责任,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撰写报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高度配合,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工作有人管、有人促、有人干的工作格局。

        落实“三级审核”,打造“高质量”。乡镇纪委信息经纪委书记初审后报联点常委审核上报,各科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信息初稿分别由科室主任和纪检监察组长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涉及重大敏感事件的宣传报道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发。通过逐级审核把关,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工作网络,确保形成有价值、有影响的工作信息,全面推进信息工作高质量发展。

        用好“三项机制”,激发“源动力”。用好学习培训机制,邀请媒体编辑、融媒体专家,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员的指导培训;用好推送宣传机制,对优质信息向中央省市媒体推送,对所有上报信息通过“清风化隆”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使信息内容更加丰富,全面展示纪检监察工作动态。用好通报督促机制,以“周督旬促月通报”的形式激发动力,针对部分信息工作落后的乡镇和科室,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落,对落实信息工作较好的4名乡镇纪委书记和1名科室主任进行了通报表扬,对信息工作滞后的2名乡镇纪委书记,2名科室主任做了会议表态发言,1名联点常委和2名乡镇书记进行工作约谈。

[责任编辑: 鱼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