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村干部有效管理和日常监督,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基础,巴燕镇纪委根据《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制定村“两委”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为村干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戴上“紧箍”,拧紧“发条”。
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具体情形。借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十选”“十不选”情形,从组织行为、村务行为、社会服务行为3个维度以及政治规矩、作风建设、民主管理、廉洁自律4个方面,条目形式列出落实决策部署不力、不按决策程序办事、违反规定发展党员、工作方法简单粗犷、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等34条负面行为清单,为广大村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划出了“红线”和“雷区”。
认真对照检查,做到立行立改。要求将传达和学习村“两委”干部“负面清单”纳入村“两委”议事议程,通过村党支部书记领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确保人人知晓。在此基础上,组织村“两委”干部对照“负面清单”情形,开展经常性自问、不间断自省,引导村“两委”干部找准差距和不足,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改正。要求村党支部书记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履职尽责,教育管理好其他村“两委”干部,防止出现负面情形。
注重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镇上对照“负面清单”情形,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将其作为村级年度考核、村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村“两委”干部“负面清单”有关情况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等级考核的重要内容,直接与补贴报酬发放挂钩。镇纪委加大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村干部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年终考核报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以及党纪处分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