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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学条例明方向 守底线抓落实

2024-01-30 16:48:26 | 来源: 乐都纪检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好《条例》,不断增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的精准度,1月9日晚,海东市乐都区纪委监委举办学习新修订《条例》专题学习班 ,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

        学习班上,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李福财详细阐述《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旨要义,指出条例修订后的十大亮点,对《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条例》的重要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并结合乐都区近几年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深对相关条款的理解,为领会好、遵守好、执行好《条例》指明路径。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也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强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与学习党内其他法规结合起来,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带头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的纪律部队,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 鱼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