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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差异化”破解业务绩效考核难题 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02-19 17:54:48 | 来源: 海东市纪委监委

        近日,海东市纪委监委对照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重点任务分工,以“三个一”工作模式分层分类对各县区纪委监委、委机关各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业务绩效考核,坚持“高”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全”考核区分业务职能、“真”运用绩效考核结果,科学、精准开展“差异化”考核,不断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指标量化“高”标准,“一套细则”考到底。针对县区纪委监委业务绩效考核,按照“职能相近、业务交叉”原则,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等八个部门将全年重点工作分解为183项具体指标,制定县区纪检监察业务绩效考核细则。在考核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细则”考到位,以谈话了解、查阅资料、下沉延伸乡镇等多种方式精准赋分,将“高标准”要求贯穿考核始终,客观公正、严考实督,向各县区纪委监委提出共性问题5条,个性问题19条,工作建议13条,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及工作亮点12条。除业务绩效考核外,将工作要求融入日常,进行平时表现评分,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价重要依据,杜绝“平时不干、集中突击”的问题,既“考业绩”又“考成效”,达到以考核促业务提质效的目的。

        区分职能“全”考核,“一张清单”比到边。统筹考虑各部门职责职能、业务差异、工作任务,将委机关内设机构划分为综合职能部门、执纪办案部门和派驻机构。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制定四个方面46项考核内容,对综合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审理室围绕查处数、立案数、处分人数、移送司法等六个方面进行分析,对执纪办案部门进行考核;委派驻办围绕日常监督检查、“一对一”轮驻监督、立案率等七大类26项工作指标,对派驻机构进行考核,消除业务考核“部门壁垒”。考核中,考核组紧扣职能、统分结合、多维评价,坚持各部门考核“一张清单”全覆盖,综合考虑绩效考核结果和平时表现情况,进行分类排名,达到应考尽考,横向到边的目的。

        考评结果“真”运用,“一项机制”管长远。把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业务绩效考核落脚点,根据业务绩效考核结果,设立“优秀县区”“先进集体”等表彰等次,对2个县区纪委监委、13个集体进行表彰,对排名靠后的县区纪委监委和委机关部门、派驻机构4名负责同志及时进行约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解决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的问题。坚持考当下和立长远结合,根据历年业务绩效工作考核结果,形成监督管理、综合惩治多种手段并用机制,持续营造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主动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持续提升。

[责任编辑: 丁学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