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东市平安区纪委监委始终将案件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提炼经验,通过把好“审核关”“衔接关”“程序关”,不断推动案件审理程序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提质增效,把好案件“审核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始终将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作为案件审理第一要务。对受理自办案件和移送“协审”的案件在3日内进行形式审核,对手续不完善、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一律退回审查调查部门补充完善,推动办案部门找差距、明标准。通过细致比对问题线索、全面梳理分析证据、紧抓主体身份要件等方式厘清违纪违法问题,做实审前阅卷笔录。对办案程序、立案依据、证据材料、审查(调查)报告、谈话笔录等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扎实做好各环节的审核监督。“乡案区审”的案件,按照制定印发的《海东市平安区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区审工作暂行办法》,“协审”案件在移送审理前实行“联核”把关,由联点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进行前期审核,实现案件由“一案一审”转变为“一审再审”,着力纠正移送审理前格式不正确、行文不规范等基础性错误,切实把案件中存在的短板在审理过程中补齐,严格把好案件质量监督审核关。
强化沟通,把好案件“衔接关”。一是强化沟通协调,对内继续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案件移送前与承办部门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把审理服务做在前面,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审查调查部门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对外畅通检查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对商请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案件指定管辖及其他疑难问题等事项,通过联席会议和案件专题研讨会议进行会商沟通,形成更强大的工作合力;对上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着力解决案件定性量纪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二是定期召集案件审理室与各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开案件质量问题反馈会,对案件程序、证据材料、定性量纪、案卷装订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反馈,针认真查找问题,分析根源,引导案件查办举一反三,并督促整改落实;对违纪问题定性和处理的要素,分环节逐项梳理,答疑释惑,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指导。
规范审理,把好案件“程序关”。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遵守程序是对党负责,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按规则规定开展。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青海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别是对受理、审理、处分的批准和决定的下达、宣布和执行、回访教育等内容不断深入学、深度学,加强流程管理、细化审理时限,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审理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行使处分权,按照与党纪处分批准权限、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基本对应原则,做到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决不擅自行动,做讲政治守规矩的标杆,确保按制度规矩办事。(魏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