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东市平安区纪委监委不断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立足深化标本兼治、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准绳,注重查找体制机制问题、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等意见建议,推动相关党组织、单位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
2021年以来,平安区纪委监委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4份、监察建议书11份。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不规范、区公安局违规办理刑事案件、区民政局民生领域大数据平台数据错误、区农科局土地确权职能部门工作监管不力、区水务局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等涉及地域、系统、行业的一批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党组织和单位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同时,区纪委监委针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适用情形把握不准确,问题来源或者提出建议的起因、所依据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整改事项措施等内容描述不精准,及时督促相关党组织或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力度不强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持续强化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严肃性、有效性、权威性,全面推动以办案促进整改、以监督促进治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建议“怎么用”,规范文书制发。坚持纪检监察建议工作依纪依法、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精准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适用纪律检查建议的8种情形和监察建议的6种情形,规范建议书格式及应当包括的具体内容,规范制发程序、职责权限、跟踪督办和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制发的每份纪检监察建议都依规依纪依法,有事实根据,充分彰显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严肃性。
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建议“发什么”,做好精准研判。要求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履职过程中根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结果,做好分析研判,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管辖范围,向被建议党组织或者单位有针对性提出精准专业的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充分体现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建议“谁督办”,加强跟踪监督。按照“谁制发、谁督办”的原则,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部门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台账,列出建议内容、整改要求、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通过督促整改、监督检查、定期回访、抽查核实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建议党组织或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跟进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构建“提出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导—结果运用”的监督闭环。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纪检监察建议、不按建议要求反馈落实情况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维护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权威性。(闫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