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党的纪律部队,互助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多措并举,带头深学之、细照之、笃行之,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使纪律和规矩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全体干部集中学。将《条例》内容列入每周必学清单,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在紧扣原文、原汁原味学的基础上,采取新老对比的方式,对新旧《条例》修改变化进行详细对比,使大家对新增的16条、修改的76条内容,有更加全面直观的理解。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系统贯彻执行新《条例》的职责,自觉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以实施新《条例》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
职能科室强化学。按照“律人必先律己,执纪必先学纪”的原则,为切实将学习成果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成果上,真正学深悟透,提高审理部门精准定性量纪、精准适用纪法条规和政策的能力,案件审理室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对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如何准确把握“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条例实施后处理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适用条规注意事项与《刑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衔接工作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再学习, 强化纪法学习,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利用媒体宣传学。为了帮助大家深入学习理解、贯彻执行好《条例》,针对《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部分重点条文,县纪委监委在自办刊物《土乡清风》进行了转载,以此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宣传,从而指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掌握新《条例》的精神内涵,扩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公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公众正确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