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为查办案件服务,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强化案件监督管理。
发挥管理作用,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分类建立台帐,规范处置。细化工作流程,严格登记、呈批、移交等手续。对转办问题线索进行全程跟踪,实时掌握办理进展。做到多个入口、一个出口流通案件线索,确保案件线索不遗漏、不泄密、走向明。今年以来,共受理、分办各类问题线索138件,保持零差错、零泄密。
发挥监督作用,对审查调查全程严格监管,做到案件审查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管理就跟踪到哪里。严格监督查办案件工作流程,对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等各个环节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以及涉案款物的暂扣、移交、保管是否合规等全程监督,保证依纪依规办案。为防止不文明办案行为发生,进一步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堤坝,化隆县纪委监委及时将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不文明办案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进行传达学习。今年以来,立案37件,结案24件(其中上年结转案件7件),给予党纪处分21人、政务处分7人。
发挥督办作用,定期清理问题线索交办台账,提升工作效率。对临期未结的案件及时提醒督办,督促承办科室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重点加强线索处置长期无结果、立案审查超期未结案件的督办力度,促进案件及时高效办结。今年以来,累计督办10件次。
发挥统计作用,按照全面、及时、准确的工作要求,做好案件统计资料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注重数据的分析利用,对线索来源、重点领域、违纪性质进行归纳整理、分类统计,从统计的视角对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马青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