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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机构改革激活基层纪检监察新动能

2024-10-15 11:13:51 | 来源: 乐都区纪委监委

        自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启动以来,乐都区纪委监委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机构整合、职责调整、力量调配上持续发力,一体深化推进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靠前谋划推进改革“走深走实”。区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市(州)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改革重点和关键环节。及时研究讨论部门整合、职责界定、人员配置具体内容,同步形成《乐都区纪委监委关于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工作方案》,强化与市纪委监委、区委、区委编办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共推改革的良好工作机制。

        职能分解推动机构“科学瘦身”。将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作为重要议事议程,对照改革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读政策,严把时间节点,强化分析研判,进一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优化调配纪检监察力量,确保机构职能职责更明确、权责更清晰、力量更集中、运行更顺畅。综合考虑监督对象、纪检监察工作量等因素,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将10个内设机构整合为7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部门3个,纪检监察室4个,纪检监察室数量达内设机构数57%。通过内设机构整合,部门间职能重叠、职责交叉、人员力量不充足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靶向施策促进干部“有位有为”。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干部优势特长,因“才”施用,科学调配人员力量,纪检监察室人员达编制总数52%,明确人员岗位职责,以职责清单推动岗位职责规范化、清晰化,干部各安其位、各司其职。积极落实谈心谈话、廉政教育、“传帮带”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做好干部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与岗位调整人员、新进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0余次,开展廉政谈话40余人,各部门以“室组乡”联动监督办案为载体,分别开展工作“传帮带”、经验“老带新”活动,帮助新调整干部迅速适应新工作,融入新岗位,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努力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使用效益最大化。

        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全区纪检监察力量调配更加科学合理,据统计,今年来全区共受理问题线索26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6.32%,立案66件8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4.69%、56.6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案件办理“质”和“量”大大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向好,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 丁学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