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来,海东市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饮水安全,压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措施,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52%,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57.4%,市域内39万人供水保障水平得到巩固提升。
细化监督方式,督促责任落实。把责任落实作为监督重点,建立监督工作台账,梳理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清单,下发工作提示,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督促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落实运行管理责任。针对农村供水跨度大、环节多,涉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水单位等主体较多的情况,统筹运用各类监督力量,织密监督网络,确保监督质效。
聚焦供水保障,推进项目建设。围绕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要求,督促水务部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灾后恢复重建、人饮提升改造等项目总计41项,落实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6项,维修人饮工程50处,改善人饮工程水质问题93个。加快推进民和县官亭镇、中川乡人饮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紧盯攻坚目标,加强项目管控,着力解决官亭镇、中川乡等三个乡镇城乡居民4.67万人、3.64万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增强群众幸福感。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针对2023年度省市考核反馈问题中“饮水安全保障还有短板”的问题及水利部、省水利厅信访转办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人饮问题排查,督促水务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进展月调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加快编制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方案,加大小型引调水工程储备,积极推进规模化供水项目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有效解决农村水源不稳定、管网输水能力不足等问题。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农村供水保障存在安全隐患、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工作提醒函,并全程督促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