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七、省纪委监委第四联合督导组下沉互助县督导集中整治工作,核查威远镇大寺路村棚户区改造项目14户群众来访登记拆迁生活补助发放到位情况时发现疑点。后经省纪委监委第四督导组、第五监督检查室全程跟进,省市县信访部门上下督促,落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协调部署,县纪委监委全程督办,至10月10日,开发商同意并发放到位329户棚户区拆迁户生活补助165万元。
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联合督导组督导互助县反馈关于“互助县威远镇大寺路村征迁农户信访反映要求发放回购房选购后期过渡费”的问题,省市县纪委监委与同级信访部门及时衔接,同步发力。互助县委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重新分析研判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与项目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威远镇大寺路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农户过渡生活补助发放事宜。县纪委监委制发工作提示和督办通知,督促县信访、房补中心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压实集中整治部门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经多次协商,项目施工单位同意拨付群众生活补助。县纪委监委、县信访局会同房屋征收部门解决了威远镇大寺路村14户征迁农户信访反映要求发放回购房选购后期过渡费的问题,解决了329户1504人群众的揪心事。
针对棚改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指导信访和房补中心查找制度漏洞,督促信访部门修订完善了信访问题回访、闭环制度,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全程跟进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查找民生痛点难点,疏通问题办理堵点,以精准监督促进惠民政策落实,以部门集中整治不正之风,带动干部作风转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集中整治有力度,确确实实与往年不一样。(陈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