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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湟源:多措并举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

2024-11-01 11:57:56
责任编辑:潘彬彬 |  作者:李聪

  本网综合消息:近年来,湟源县锚定“湟水上游生态强县”战略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措并举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统筹解决县域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绿景空间持续扩大,生态屏障更加牢固。

  一是聚焦责任落实,凝聚工作合力。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指导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全和明确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县域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统筹解决县域生态环境领域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狠抓污染防治,助推高质量发展。聚焦群众所盼、突出重要领域、强化综合治理,助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湟源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96%,湟水河出境断面(扎麻隆)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以上,县级水源地、“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4%,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达41%,完成矿山恢复治理21家,整修湟水河防汛通道18公里,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77平方公里,用水总量控制在0.76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5,全面实现了“生态、人文、效益、景观”协调发展。

  三是强化专项治理,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省级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湟源县58项,目前已完成整改57项、销号56项,整改完成率为98.27%,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信访16件举报件,已办结16件,办结率为100%;整改完成2023年黄委反馈问题2项、市委河湖长制专项巡察反馈问题12项、西宁市黄河流域污染治理情况专项督查通报反馈问题6项,扎实推进88个林草图斑县级自查整改。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守牢生态底线。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严查严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累计查处违法排污行为11起,行政处罚金额80.1万元,非法采砂案件1起、非法取水案件2起,林业行政案件14起;受理并办结各类环境信访投诉40件,梳理上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3条,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征收补偿费33.94万元,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五是强化规划牵引,深化管绿护绿。“突出重点、统筹谋划、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依法兴林”为原则,以“一芯一屏一谷”“两山两河两通道”为生态建设布局,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巩固提升行动,截至目前,完成国土绿化3000亩、城市绿地提升改造83.57亩、林草有害生物防控35.5万亩、实施乡村绿化135亩,全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分别达到39.17%、38.32%、6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41m2/人。

  六是健全应急体系,防范环境风险。积极督促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排污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构建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政府、部门、企业环境三级应急体系,与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签订《湟源县辖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框架协议》,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预警、风险源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防控能力。

  七是强化项目建设,提升治污能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持续减少面源污染,先后投资11683余万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20个,积极申请落实专项资金972万元,完成东峡乡新民村等13座污水处理站的提标扩容项目,谋划争取总投资3.28亿元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5项,谋划储备2023年度总投资6.5亿元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项目22项。

  八是注重法律宣传,培育生态文化。坚持把学习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培育生态文化基础工作来抓,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内容,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科普知识,动员全民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法治观念。

来源: 湟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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