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违规公款购买烟、酒,杜绝出现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安宁。元旦、春节到来之际,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监委的工作安排,对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八个部门(单位)公款购买烟、酒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各部门(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一是要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抵制“酒桌上的腐败”。二是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落实公务接待相应制度,不得违规公款购买烟、酒。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做到上班期间不饮酒,公务招待不上酒,休息日少饮酒。四是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清楚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落细,让拒绝酒驾醉驾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习惯和常态,确保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