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贵德县召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七次月例会,会议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国新主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副组长马永灵和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乡村振兴局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听取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关于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了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工作的相关事宜。
马永灵就全力做好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深刻解读了《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合理谋划好2022年项目建设内容,选择好所实施的项目,真正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要充分发挥项目带贫益贫作用,释放出政策红利。
张国新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层层传达会议精神。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是提高政策执行力的重要基础,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层层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及时研读相关政策细节,加强学习、研讨交流、推动落实。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亲自负责、亲自督导、亲自推动,确保将此次会议精神扩大至各村“两委”班子、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做到全覆盖,从而促进乡村振兴项目提质增效。二要规划先行,全力做好项目储备。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强化“以项目建设新成效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责任担当,转变发展思路、明确年度任务,强化顶层设计,扎实做好项目论证,提前对接2022年项目用地、环评手续等基础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全力以赴为今年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三要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工作落实走深。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紧紧围绕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2022年项目储备等近期重点工作,紧抓冬闲有利时机,变“冬闲”为“冬忙”,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保持与省州县委、政府重点工作同频共振。同时,加强对实施项目的谋划指导,落实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责任,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