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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日公安:以“四个强化”不断推进 长江禁捕工作

2022-01-12 15:35:35 | 来源: 达日县公安局

    自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以来,达日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全力落实“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三个最大”重大要求,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坚定走好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为主要任务,坚决保护长江、黄河水生生物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要求,达日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长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并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达日县公安局关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由分管局领导刘生炳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以治安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相关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长江达日段禁捕水域监管体系,明确了禁捕水域监管层级,落实了禁捕水域监管责任,积极组织学习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实现了禁捕水域及岸线分段、分段定人、各负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的禁捕工作新格局。

    强化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按照“权责明确、运行有力、管护有效”的要求,达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森警大队及涉及长江流域的三个派出所对照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查漏补缺、逐项完善、狠抓落实,进一步做到了工作措施有效,工作任务推进有力的工作要求,确保了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全县共有长江流域沿江乡3个,沿江村9个,已经全部明确划分基础管控区域,确定了3个乡派出所所长为责任人,全县2584平方公里长江水域共设立25个巡视点,上红科乡巡河点11处、下红科乡巡河点10处、满掌乡巡河点4处,确保全县禁捕水域监管全覆盖。为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积极发动哈达义警、治安联防队、网格员、牧长等群防群治力量,主动承担长江流域禁捕护渔员的工作职责。上红科乡、下红科乡、满掌乡共有哈达义警、治安联防队100人,与乡护渔员、网格员、牧长密切配合,在长江重点水域进行日常巡逻,确保辖区水域一旦出现非法捕捞、垂钓等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自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开展以来。达日县公安局优先为涉及流域的三个乡派出所辅警、村警、义警、配发价值3万元巡河警用装备,其中包括执法记录仪、警用大衣、警用雨靴,防护装备等,进一步提高科技化巡河保障。

    强化宣传阵地、增强保护意识。自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县局党委将宣传教育、舆论引导作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牧民群众保护水生生物的意识,通过横幅宣传、海报宣传、集中宣讲、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大力宣讲《渔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长江禁捕禁钓政策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内容,辖区深入各乡镇、农贸市场、商场、餐饮店、工地、快递物流行业等,做到禁捕知识家喻户晓、尽人皆知,积极倡导广大干部群众“不买、不卖、不食长江野生鱼”,切实发动群众踊跃举报抓捕野生动物、破坏水生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成果,提高全县长江禁捕及生态保护意识,广泛宣传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相应法律后果,教育引导群众切勿以身试法,呼吁牧民群众禁买、禁食野生动物,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共召开专题会议9次,悬挂横幅16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禁渔禁捕、保护长江生态宣传海报150余张,并制作宣传视频9篇,并在各类宣传媒体发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方式形式将长江禁捕宣传做到多元化、丰富化,使辖区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掌握长江禁捕相关知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强化检查巡查、提升整治效能。达日县公安局在县长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领导下,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非法捕捞集中清查整治行动。针对沿途重点目标、重点单位及沿途施工单位、农贸市场、餐饮行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主动督促业主、责任人查验涉渔业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不得采购和销售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无溯源凭证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对发现来源不明或索证索票不全的水产品一律禁止入场销售并主动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同时与辖区内快递物流业、餐饮业签订《禁止购买、销售野生动物及长江流域禁捕渔产品责任承诺书》140份。并对辖区内快递物流餐饮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非法捕捞、销售捕鱼渔具,形成联合打击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计签订《不参与生产、经营、运输、加工渔具承诺书》19份。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禁捕、捞破鱼类繁殖环境的行为。我局森警大队联合治安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卡点,检查是否存在运输捕捞工具、是否运输野生江鱼、非法渔获物,做到“一条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截至目前共计出动警力140余人次,车辆90余台次巡河巡查33处,目前未发现我辖区买卖、捕捞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卡娅梅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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