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区乡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走深走实,着力解决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平安区纪委监委严格把控“乡案区审”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海东市平安区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区审工作暂行办法》,有效助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0月19日,案件审理室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委委员和监察专员专题学习《海东市平安区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区审工作暂行办法》,审理室负责同志详细解读了《办法》中移送案件类型、案卷材料、案件受理、案件审核、反馈意见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违纪问题定性和处理的要素,分环节逐项梳理,答疑释惑,针对案件查办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业务培训。
同时,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对移送协审的案件,针对案件程序是否完备、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定性量纪是否恰当、案卷装订是否准确等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下一步,案件审理室将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乡案区审”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推动乡镇纪委案件办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