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不断创新监督执纪方法,针对派驻监督中发现各类需要提醒但未达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小微”问题,探索建立了“工作建议书”制度。截至目前,共向驻在单位制发“工作建议书”7份,指出问题3个,提出建议5条。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政治监督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各方面与全过程。针对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和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各驻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上有漏洞、制度上不健全不规范、管理上不到位、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各类问题,明确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针对性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找准制度漏洞、完善制度建设。
督促问题整改。始终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工作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摒弃工作建议一提了之,当“甩手掌柜”的思想。针对发现的问题,压实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监督、支持和促进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好政治责任,相互借力、同向发力,切实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督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提升监督质效。“工作建议书”是监察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补充和延伸。巧用“工作建议书”,促进监督工作精准定位、刚柔并济,让监督执纪有力度,也更有温度。在此基础上,第八纪检监察组还将进一步创新监督方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不仅督促各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也履行好自身监督责任,推动“双责”协同形成合力。(钟兰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