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责定位,抓重点,强举措,盯关键,优方式,从严从实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协助市委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教育与实践互动,提高干部廉政自觉。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督促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以廉政文化建设筑思想防线,通过《海东纪检监察》、海东纪检公众号、海东纪检监察民心网等平台,全面宣传解读党纪党规和干部监督管理法规制度、编发廉政信息、播放廉政视频。依托青海年·醉海东、河湟文化艺术节、青稞酒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举办富有海东特色的廉政书法大赛、演讲比赛和摄影展,以书法、摄影、花儿、贤孝等形式大力宣传廉洁家风家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用权,不断筑牢廉洁自律防线。2021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向各级各类媒体平台推送信息937篇,其中中央媒体采编343篇,省级媒体转载322篇。三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学内容,通过纪委常委会带头带动学、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学、党员干部积极跟进学的方式,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内家拳法”,有力有效提升“看家本领”。全面实施“全员培训、全员练兵”计划,实行以案代训、轮岗实训,在具体实践中提升业务能力。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自查自纠和“三谈三访”活动,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方面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2021年至今,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学习党纪党规17次,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23次,研讨交流9次,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6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次,组织处理21人次。
日常与节点兼顾,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一是做细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驻(出)机构“探照灯”作用,通过列席派驻单位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创新开展“一对一”轮驻监督等方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派驻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干部管理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切实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1491人次,占总人次的69.6%;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386,占18%。二是做实重点监督,牢牢盯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四风”问题高发节点,通过下发严明纪律要求通知、开展节前廉政谈话、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驰而不息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实践形成了以召开1次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摄制2部警示教育片,召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新提任或交流干部3个集体谈话会,通报本市5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6县区同步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12356”经验做法。2022年“五·四”青年节前夕,首次召开全市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化隆县90后干部邓某某违规侵占693.3万元国有资金用于赌博等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剖析、深刻教诲,引导年轻干部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三是做好专项监督,紧盯“推、拖、怕、贪”问题,协助市委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干部弘扬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大力弘扬优良传统,深刻践行务实严谨作风,推动形成担当实干的良好工作氛围。期间,向市委呈送调研成果2篇、专题汇报1次,督促相关单位退回长期抽调的基层工作人员193名。当下与长远并重,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一是把“关键少数”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思考谋划,于2021年创新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六个一”工作举措,研究制定了与各单位之间协作配合的53项机制,构建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体系“四梁八柱”,并于2022年组织召开了全市“一把手”座谈会,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同向发力,凝聚合力,共同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二是把廉政档案作为重要监督载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专人管理、动态跟新,全面、及时、准确掌握领导干部各类信息和受处分情况,并将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分析研判、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参考,有效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廉政审查全过程。三是把以案促改作为重要监督方式,制定出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刻剖析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对标对表查漏洞、举一反三找不足、着眼长远建机制,做深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真正实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治理效能。2019年,针对查处的乐都交通案、民和水务案、互助法院案等案件,分级召开市、县、乡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剖析,积极整改。期间,形成案件剖析材料25份,整改问题75条,建章立制22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00多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监察对象1.9万人次,党员群众反响良好。2022年,开展“以案促改”质量评查,共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给予重处分以上案件44件46人,市本级符合开展“以案促改”案件26件28人,已完成“以案促改”案件17件。
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坚持纪在法前、动辄则咎,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严重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制止、不收敛问题,铁面执纪、动辄则咎、坚决查处,切实强化党纪法规震慑威力,持续释放严的信号。2021年以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158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388件次,立案591件605人,留置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8人次,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置264人次,移送检察机关69人。二是坚持慎之又慎、科学处置,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在推进改革先行先试中出现失误的干部,谨慎提出处置意见,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负责者负责,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采取有效方式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切实保护清白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认错悔错、主动说明问题的党员从轻或减轻处理,消除思想顾虑,帮助卸下包袱、轻装上阵。2019年,在全省创新开展民生领域“主动说清”专项行动,共有53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说清”有关问题,退赔违纪款527万元,主动腾退公租房210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366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坚持关心关爱、教育回访,把组织关怀贯穿执纪问责全程,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定期进行回访教育,就受处分人员态度表现、干部群众评价及实际工作成效等作出综合评价,对处分影响期满、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干部提出正向评价意见,既体现纪法力度,也体现组织温度。2021年以来,对24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向所在单位提出正向评价意见3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