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对全县乡镇、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备案、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等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和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统一受理下级纪检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纪委;承办对采取留置等措施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对执纪审查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信息查询;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对追逃追赃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情报、技术支持、汇总党风廉政意见函的回复工作等;具体协调执纪审查部门办案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