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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担当 忠诚履职尽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2023-01-28 09:51:10 | 来源:

──在中国共产党海东市乐都区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2日)

许西峰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海东市乐都区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区委高度重视这次全会,区委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工作报告。刚才,市委常委、区委左耀锋书记作了讲话,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三稳”“四进”“五提高”理念思路和市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12321”工作布局,切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果。

    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协助区委研究制定《201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意见》等,组织召开二届纪委四次全会,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汇报日常工作,随时请示重大事项,不定期向区委报告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落实意见建议。严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审查关,建立健全区管干部和乡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对新提任和转任职务的科级干部进行廉政和任职谈话;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相关扶贫行业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健全完善考评机制,组织完成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并由县处级领导带队,对全区各单位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落实,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

    监督实效得到新提升。持续深化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整合监督力量,构建“四位一体”监督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一体化、全覆盖。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会风会纪监督检查,通报曝光作风纪律典型案例。强化巡察监督,深化政治巡察和专项巡察。2019年,对16个单位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对5个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专项巡察。强化派驻监督,制定《海东市乐都区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强力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工作,构建监察全覆盖监督网。在全市率先成立19个乡镇监察办公室,努力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对19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严格审查、考察,任命监察专员19名;区纪委协同区委组织部对监察专员助理人选进行严格审核,配备专职监察专员助理19名,兼职监察专员助理19名;各乡镇党委、纪委对所属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全面进行审核,确定村级监察联络员354名,实现了对乡镇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的监督全覆盖。严格审批手续,健全工作流程,审查调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效。持续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春风行动”和“秋冬攻坚”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梳理出各级党组织五个方面23类问题,各级纪检组织6类突出问题。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台账化管理。围绕集中整治和问题查摆及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下发《监察建议书》,下发通报。

    正风反腐取得新成果。针对乐都信访量大且逐年上升的实际,区纪委监委及时向区委提出意见建议,区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制定措施,通过区级领导下访调研、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约谈等措施,实现了全区信访量大幅下降。制定《乐都区纪委监委对受党纪政务(纪)处分人员的回访制度(试行)》,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发挥廉政宣传教育的滋养、净化作用,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宣传报道质量,及时宣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2019年,共编发信息173期,其中中央媒体采用2篇,省级媒体3篇,市级媒体5篇,省纪委2篇,市纪委采用5期。围绕区交通运输局和区管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区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推进“四促四公开四警示”常态化,建立“一选三剖五自查”整改机制,扎实开展“七个一”活动,有效堵塞制度漏洞。全区共开展各级各类警示教育,编发《典型案例汇编》,配发《护航脱贫攻坚—青海省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启示录》,群发廉政短信3万余条,编发《悔文警廉》24期,受教育党员干部达3000余人次,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落实周一学习制度,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 “基层建设年”活动。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我来讲你来评”大讲堂,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等问题。2019年,举办各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4次,147名干部先后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举办的各类培训,12名乡镇纪委书记参加市、区纪委监委“以案代训”,13名干部先后赴无锡市纪委监委、永登县纪委监委考察学习,抽调7名乡镇纪委书记到市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办案点跟班办案。开展村级监察联络员各类学习培训38次1191人。

    一年来,面对艰巨繁重的监督保障任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团结一致、担当作为、砥砺前行,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开创了新的局面,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向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离不开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担当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履行协助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谋划不够、措施不多,仍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还存在弱项,日常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监督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办案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派驻机构力量薄弱、监督点多面广,还存在短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基础仍然薄弱,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高,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认真履职,做党纪国法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必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八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打造过硬队伍,为乐都与全国同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总体要求,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细化为“12345”工作布局:就是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做到“两个维护”为统领,统筹推进“三项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两个重点;一体构建“三不”机制;深入推进“四类专项治理”和“五项监督”贯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重点抓好7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四个坚定不移”,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专家讲堂、微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双学双提”活动,学领袖思想,提政治站位;学业务知识,提履职能力。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抓好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做好“三个一”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和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一批工作不到位问题,推动形成一批整改、整治工作成果、制度成果,促进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主动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党委认真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配合党委(党组)主动、经常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党组决定和处分党员事项规定程序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党委(党组)及党的工作部门加强对问责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落实,行使好监督权、处分权,管好党员,带好队伍,防止和解决纪检监察组织包办代替和一问责就动纪,问责不精准、简单化等问题,确保精准问责、规范问责、有效问责。

    (二)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而不息纠治“四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抓细抓长,驰而不息。一是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坚持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关键节点前期提醒、中期督查、后期通报,从严查处“小金库”、乱发津贴补贴、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持续释放严的信号。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公务接待、公款开支、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堵塞漏洞,完善工作规范。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对脱贫攻坚、基层减负、文风会风等方面查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是扎实做好统计造假的监督执纪问责,督促统计部门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建立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移交和办案协作机制,严肃执纪问责。

    (三)深入推进“五项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政治监督,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和区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情况,坚决纠正思想行动有偏差、执行落实打折扣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当前,要加大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备耕春播、复工复产复学等方面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抓实日常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采取“抽查+通报+督办”的方式,开展“四查四纠”行动,抓实做细日常监督。重点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 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四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端正政治风气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监督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告知、早提醒,督促相关党委(党组)及时做好预防、抓好整改,坚决纠正责任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实、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和违规操作等问题,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班子不团结,对干部不敢管、不严管等问题。

    强化巡察监督。按照二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完成对15个单位党组织的两轮常规巡察,对二届区委第一至第六轮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探索巡察向村(社区)延伸,选择经济总量大、矛盾突出的村(社区)进行巡察,打通巡察工作“最后一公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巡察上下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报告制度。推动落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健全整改监督和公开机制,强化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实效。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积极推进巡察网络平台建设。

    狠抓重点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加强对工程项目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把工程项目交给关系人,从中搞权钱交易等问题。加强对交通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规避监督,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方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推动各类监督。注重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着力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融会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四)深化“四类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持续深化脱贫攻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专项行动,深化“三查三确保”工作,开展在责任落实上决胜、线索清零上决胜、作风整治上决胜行动,实现问题清零、案件办结、整改到位、监督常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监督保障任务。重点监督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责任不落实、政策不精准、工作不精细等问题,加强对“四不摘”要求落实情况,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突出治本目标,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双签字背书制度,巩固扩大“惩腐打伞”成果。紧盯黑恶案件挖线索,紧盯大案要案出重拳,紧盯查否案件严把关,紧盯重点领域促监管,紧盯以案促改建长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民生10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执法。

    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治理。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生态环保责任不落实、政策规定执行不力、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深化监督执纪,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违建别墅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大棚房”治理、河湖长制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为构筑乐都生态屏障提供纪律保障。

    持续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持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信访举报,加大办理力度,重点查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侵占贪污等违纪违规行为。调动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增强群众的监督权、话语权,维护群众利益。

    (五)统筹推进“三项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纪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以及重要事项审批等各项规定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两为主”要求,制定完善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案件处理向党委主要领导和党委常委会和上级纪委监委报批、审批制度,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落实“两为主”的基础上,压紧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履职绩效考核办法,全面落实“派驻机构日常履职考核以纪委为主”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建立派驻机构联组协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联合办案、交叉监督,实现力量整合、工作互补。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要岗位,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廉政谈话、风险排查、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面提高监督效能。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立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创新实践,重点抓好“基层建设深化年、乡镇纪委‘三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四项重点工作,推动融合贯通向高质量迈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一是深入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巩固扩大基层建设成果。坚持“一高两新三提升”思路,在业务学习、工作规范、机制创新、岗位练兵、作风改进上再深化、再提升。制定乡镇监察专员助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乡镇监察办公室职责任务、职权范围、工作规程,全面实行乡镇监察干部全员上挂锻炼机制,有效提高基层监察监督效能。推广实施提级管理、上下联动、交叉监督、分片协作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和实际应用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水平。二是深入推进乡镇纪委“三化”建设。按照“市指导、县主抓、乡落实”的原则,在全区开展乡镇纪委“三化”建设,着力提升乡镇纪委自身建设水平和监督保障能力。通过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明确职能职责、强化硬件建设,实现机构和队伍建设标准化;通过强化双重领导、做实日常监督、规范执纪执法、提升业务能力,实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自我监督,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三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提高办案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提升“一意见两办法三措施”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质量评查体系,确保程序规范、实体公正。通过实行乡案区审、案件质量评查和案卷审核三项制度,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四是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落实已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着力解决有制度学习不认真、有制度执行不到位,惯性思维严重等问题,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提高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六)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一是突出办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党的纪律规矩的腐败问题首先查处,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坚决查处。加大征地拆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惠农资金发放等领域反腐惩腐力度。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受到同样的惩治。二是改进方式方法,准确研判初核,提高成案率,深化交叉办案、指定管辖、提级办案等措施,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增强查实突破能力。三是对认错悔错,主动投案说明问题的从轻处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的政策策略,提高监督的实际效果;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肃处置诬告陷害举报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构建“不能腐”的机制。一是明确以案促改责任分工,推动以案促改长效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建制,精心选定案例,增强震慑和警示效应;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销号,健全监管机制;举一反三,推动以案促改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深化拓展,对涉案人员做好回访教育,对关联行业及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或调整交流。二是推动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审批监管、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健全监管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办法(试行)》,精准发现和分析研判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准确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做好“后半篇文章”。

    筑牢“不想腐”的堤坝。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丰富警示教育形式,通过党内通报、媒体曝光、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三是开展家风家训、家庭助廉、警示教育和红色教育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进校园活动,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四是利用纪检监察民心网、乐都宣传、乐都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舆论媒体,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

    (七)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模范政治机关。二是增强制度自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着力提升治理能力。三是提前谋划2021年区乡两级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班子人选配备工作。四是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贯通、相促进。用好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注重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专题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抽调工作等方式,深化业务学习,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增强学习效果。二是以“守初心、强素质、提本领”为主题,组织纪检监察业务干部开展岗位练兵及业务竞赛活动,激励干部提升素质、干事创业。三是围绕重点课题、中心工作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全面掌握情况,提出对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深化内部监督。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监督,从严管理“自己人”;认真落实内部督查制度,严要求、严约束、严监督,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体现严管厚爱。落实干部监督回访、家访制度,做细做实谈心谈话工作,加强对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彰显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素质和形象。坚持刀刃向内,在监督上从严、问责上从重,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给予殷切希望。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奋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马洪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