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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纪检用好身边“活教材” 以案为鉴敲警钟

2023-03-27 16:42:00 | 来源: 化隆纪检

        “赵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近日,在巴燕镇农村党员干部轮训班上,镇纪委书记为参训人员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课堂上剖析的典型案例,都是发生在本县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身边人”成为“狱中人”,让参会的每名干部都深受触动,自觉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

        “与自己有着相同身份的村干部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感到十分触动与惋惜……”会后,西下村党支部书记冶军感慨地说,“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敬畏法律,守住廉洁底线,这样才能对得起胸前的党徽,对得起群众的信任。”

        近年来,巴燕镇纪委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坚持用好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这个“活教材”,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说法,形成震慑,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为不断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和感染力,该镇纪委扎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采取分层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方式,认真筛选“三资”管理、挪用侵占公款、虚报冒领补贴、严重失职失责、参与聚众赌博等5个方面的案例整理形成了案例汇编,用好上级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案例汇编等警示教育资料,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讲授廉政党课等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农村党员干部、年轻党员干部有计划地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让其知道“能干什么”“什么不能干”,做到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另外,镇纪委采取“一案一警示”方式,到发案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给党员干部敲响警示钟、打“预防针”。要求案发单位坚持以案促改、以案说纪,深刻剖析检视,使党员干部的感受更直观、更深刻、更震撼。同时,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违纪违法案件全面细致排查本单位廉政风险点,积极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着力构建“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警醒一批干部”的长效机制。

        “开展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制度,创新警示教育方式,用活用好案件资源,并将其转化为‘活教材’,警醒党员干部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巴燕镇纪委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 鱼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