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至7日,化隆县委第五巡察组工作人员与县委政法委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等进行个别谈话。
在开展巡察工作中,做好个别谈话是取得巡察成效的主要工作方式。为提升个别谈话获取问题与线索的数量和质量,县委第五巡察组采用“三步法”,着力提升第三轮巡察个别谈话针对性、规范性和精准度。
做足谈前“功课”,提升谈话工作针对性
第五巡察组在谈话前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了解县委政法委“三定方案”和任务分工等内容。严格按照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谈话目的、主体责任等确定了谈话对象。同时,在谈话提纲通稿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岗位和职责,对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财务人员等的谈话内容进行了个性化完善,将谈话提纲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谈话内容因人而异、因事而异,避免了个别谈话空洞、乏味。
做巧谈中“发问”,增强谈话程序规范性
“上次你们邀请县委党校李福校长宣讲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您对这种活动方式有什么想法?您记忆最深的知识点是哪些?”在谈话中,谈话人员不急于直接切入谈话主题,而是从工作生活琐事、有记忆点的活动等入手,主动与谈话对象拉近距离,消除顾虑,引导谈话对象多说,从中发现一些细节问题。对只提成绩的及时打断,直接提问;对含糊其辞的,主动引导;对表达委婉有弦外之音的,倾听其潜台词。
做好谈后分析,提高谈话研判精准度
在组委会上,及时对巡察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近期列出的巡察问题底稿清单逐一讨论、分析、记录、整理,对不同谈话对象涉及的同类问题进行合并统一编号,备后期提炼总结;对谈话与查阅资料内容不相符的,及时协调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予以印证,做到去伪存真。通过对问题清单底稿多维度分析,为形成严谨详实的巡察中期汇报做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