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营造健康安全、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平安区农牧局原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私设“小金库”问题。2011年10月至2020年8月,平安区农牧局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先后两任负责人靳伟、李世云收受订购培训教材返购款,并通过虚增培训材料费、学员餐费等套取农业培训项目资金共计225万余元,违规私设“小金库”,由靳伟安排报账员吕建平保管使用。其中211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单位日常开支,4万元由靳伟和吕建平私分,剩余10万余元。2020年11月,靳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1月,靳伟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2年1月,李世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吕建平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小金库”被清理。
二、乐都区第二人民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20年7月,乐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李华、原副院长徐俊违规给医院职工发放补助、津贴共计7.74万元,其中李华领取0.84万元、徐俊领取0.93万元;2014年至2016年,区第二人民医院在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过程中,李华、徐俊违规向参加活动人员发放补贴0.47万元,其中李华领取0.04万元,徐俊领取0.02万元;2013年1月至2020年7月,李华、徐俊分别多领取工资4.6万余元、5万余元,分管财务副院长苏成才未及时发现问题,履行职责不到位。2021年11月,苏成才被诫勉谈话;12月,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徐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三、民和县政府补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工作组成员穆生芳等人严重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民和县政府在实施政府补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过程中,负责项目监管工作的工作人员穆生芳、李晓明、艾青林在监督、检查、审核等环节严重失职失责、流于形式,导致项目实施方民和县永通驾校、交通驾校采取涂改驾驶证等方式骗取国家资金共计66.8万余元,用于驾校开支。2022年1月,李晓明、穆生芳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艾青林受到撤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民和县甘沟乡党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措施不力问题。甘沟乡党委在疫情防控期间,思想重视不够、排查工作不深不细,未及时发现辖区内2名返民新冠病毒密接人员,摸排登记信息报送滞后,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4月,甘沟乡党委被通报批评。
上述案例中有的私设单位“小金库”,有的违规发放福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有的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失职失责,有的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严、管控不力,充分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形势下,少数党员干部及党组织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知敬畏、心无戒惧、行无规矩,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重,工作作风漂浮、不担当不作为、岗位责任虚化弱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以上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市委、市纪委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清醒认识违规发放、收受“一条烟、一张卡、一顿饭、一次旅游”等往往是违纪到违法的肇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践行“海东精神”、弘扬时代新风,严格做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要既严负其责又严管所辖,一级做给一级看,做好表率。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问题导向,靶向纠治“四风”顽障痼疾,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深挖问题线索,注重发现和查处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以及在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聚焦节假日期间以各种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通过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超标准接待、搞公款吃喝,借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等问题,精准发现物流快递送礼、电子红包、不吃红包吃老板、躲进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见微知著、及时纠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海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